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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文学写作

发布时间:2009-10-31 15:28 作者:演讲网 点击:
精彩导读:
没有上网之前,便听到过很多网络写手的名声,诸如痞子蔡呀、李寻欢呀、邢育森呀,安妮宝贝呀,等等等等,据说比王朔大哥折腾得更厉害,连爱说俏皮话的陈村陈老先生都不得不折服。说实话,我并没有把他们当回事儿,就像我从来没把香港的那些无厘头电影当回事
网络时代的文学写作

    没有上网之前,便听到过很多网络写手的名声,诸如痞子蔡呀、李寻欢呀、邢育森呀,安妮宝贝呀,等等等等,据说比王朔大哥折腾得更厉害,连爱说俏皮话的陈村陈老先生都不得不折服。说实话,我并没有把他们当回事儿,就像我从来没把香港的那些无厘头电影当回事儿一样,觉得这更像是一种玩笑。玩笑能当真吗?而且,心里还有一点莫名的反感。这可能与我这人和我们这一代人的素质和性情有关,总认为文学是一件挺严肃挺伟大挺不得了的事儿,所谓“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也。像鲁迅那样严肃,像沈从文那样清丽,像汪曾祺那样优雅,像张爱玲那样细腻,像托尔斯泰那样深沉,像马尔克斯那样神奇,像巴尔扎克那样博大,像博尔赫斯那样诡秘,像索尔仁尼琴那样痛苦……,总之,挺神圣的,要达到一定的境界挺难,在网上,就这么嘻嘻哈哈打情骂俏或自伤自怜自暴自弃,装神弄鬼装疯卖傻一通,就算是文学了?鬼才信呢。
  然而不承认也罢,抱有偏见也罢,网络文学就像网络本身一样,正在以一种异军突起之势不可阻挡地进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而且正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节奏和生活规律甚至是生活方式,现在,上网已经是一件很时髦的事情了。除了老少边穷地区,在城市里活着,谁要是还没有上过网,没跟素不相识的人谈情说爱卖弄风骚,就跟人们常说的傻逼差不多。网络文学也随着网络的普及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们。文学这东西就是这样,看的人多了,手就痒痒了,觉得别人能写自己也能写,尤其是看到那些满不着调的写手们也在那儿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卖弄浅薄炫耀无知把肉麻当有趣把烂疮当桃花,怎不让人妒火中烧跃跃欲试呢?别的东西没有,七情六欲谁还能没有呀?爹妈给的嘛,有什么办法呢?以前咱们弄文学,有那些大大小小的报刊杂志社的编辑老爷们把持着经营着,投桃报李,你欢我爱,地方不大,亲戚朋友也不多,房间也就那么几间,小说、诗歌、散文、评论四大块,就像上等窑子里就那么几个名妓一样,不是谁想上就能上的,你没点真本事还真就上不成。现在有了网络就不同了,街边的草鸡流莺到处都是,花枝招展燕语莺声,只要花上俩钱儿,或者干脆不用花钱,就有人让你上,你干吗不上,不上白不上。于是参予的人也就多了起来,什么事情,人多势众,就会形成了一种声势,就会引起更多的人注意。不信你到大街上脱光衣服露出屁股或是找个看不顺眼的人跟他打一架,打个头破血流筋断骨头折试试,保证看的人挺多,说不定还会酿成个什么流血事件呢?弄得你想不出名都不行。于是就有些网络写手果真出名了,像什么安妮宝贝呀、甜甜可心呀,愚蠢的猪呀、思考的狗呀,丁香姑娘呀、花心男孩呀,水性扬花呀、妖魔鬼怪呀等等等等,你的柔情我永远不懂,像雾像雨又像风,是人是鬼搞不清,反正,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凭心而论,网络上也不是没有好东西,你别看我这么损安妮宝贝,其实她的有些东西写的还真不错,感情细腻,语言流畅,敏感而孤独,大胆而风骚,还真写出了现实社会中某一类人真实的生存状态,一个做不成武则天和慈禧太后的小女子,能写成那样儿,真的很不错了,咱们不能把人家一棍子打死,总得给人留口饭吃不是,但说实话,就她那些东西,还真不能跟她的名声相符,浪得虚名的事情哪里都会有,网络上也不例外。就拿我最近在《收获》上看到她的那篇《四月邂逅小至》来说吧,真不怎么样,我奇怪的是就是这样的一篇东西怎么就上了《收获》,要知道,《收获》在像我这样没什么出息的文学爱好者心目中一直是一块圣地的,不是谁想上就能上的,上那里边的人不是孔圣人,也得是他的七十二个贤孙。安妮宝贝算什么?草莽英雄?风尘女子?旁门左道?居然就上了,跟玩似的。看来什么事情你都不能太认真,连宋徽宗也爱李师师呢,虽然他是皇上,你还能挡得住不让皇帝堕落?而且皇上要是堕落起来也就跟吃了伟哥一样,谁都挡不住,连自己的儿媳妇都敢抢过来做老婆,你还能把人家怎么样?你只有干巴巴地在一旁瞪大眼睛羡慕的份儿,唐明皇不就是这么做的吗?这事儿还成千古绝唱了。看来老当圣人谁都会烦,圣人都是装出来的。网络上还有一篇被吹得神乎其神的东西就是宁肯的《蒙面之城》,有位资深编辑竟说那是他看过的最好的一篇小说,还大胆预言不久的将来作者会如火如荼红遍文坛,有了这样的信口开河强力推荐,我等无名鼠辈谁敢不奉若神明找来看看呢?但一看就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儿,当然我不是说这篇小说写的有多糟,而是觉得与自己的期望值相趋太远。如果这就是那位资深编辑说的他看过的最好的小说,我真有点怀疑他到底看过几篇像样的小说。《蒙面之城》给人的感觉确实写得比较扎实,看得出作者功底是深厚的,如果好好写,没准真能写出一本世界名著来,但至少《蒙面之城》还不是,这篇小说有着大多数网络小说共同的特点儿,那就是一开始就让你剑拔驽张,先吸引住你再说,又是原始森林,又是蛮荒风俗,又是茫茫草原,又是藏北雪域,这些地方大多数人都没去过,容易吸引人,有些人还就专门爱拿这些东西到文坛上来蒙事儿,就像高行健先生的《灵山》中把咱们国家边远地区的那些奇风异俗悉数鼓捣到他的小说里一样,还真就把外国那些大鼻子给唬住了,马马虎虎地就把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他了,那可是好几百万美元呀,比中个头等彩票都幸运。如果拿老高的作品与小宁的比比,《蒙面之城》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再怎么说,人家老高的学识修养,都在小宁之上。不过宁肯也很幸运,没把大鼻子唬住,也唬住了几个小鼻子,在杂志上一通乱捧,甚至都用上了最好这样的词儿,弄得我们这些文学爱好者简直没法再写了,因为最好的已经有了,我们还干个什么劲儿呀。还是回到小说上来说吧,《蒙面之城》是篇不错的小说,这一点我也承认,但我认为还远没到最好,整个看下来,有点虎头蛇尾,写了前面忘后面,当然他展示的那种生活是生动的,有质感的,个别地方有一定的冲击力,几个人物写得也有一定的深度,但还没有一个可以上升到典型的意义上来,要说他反映了时代的某些本质特征,我看还谈不上,只能说触及了一些皮毛,尤其是当下的都市生活,就绝对是皮毛了,把他写远古蛮荒雪域草原时留给人们的那点儿好印象简直丧失殆尽。而且作者对马格的偏爱也是显而易见的,几乎把他塑造成了一尊神,物质时代的一尊精神上的神,近乎完美,有这样的人吗?我不相信,我想宁肯也不会是这样的人,或许他塑造这样一个角色就是想给自己树起一个心中的偶像。但偶像越是完美,就越容易破碎,咱们中国几千年来打碎了多少这样的偶像呀,怎么还有人在那里不遗余力地树呢?你就不会让我们消停一会儿,我想大多数人还是愿意过平平常常的日子的,吃得好一点儿,穿得好一点儿,有空的话去喝喝咖啡跳跳舞旅旅游什么的,他们心中已经没有最红最红的红太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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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演讲网站长、《中国好口才》项目组组长、中国著名公文写作专家、公务员《能讲会写》创始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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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公众演讲与管理沟通课题组组长,中国着名口才理论家与实践家、“口才树”理论体系创始...[详细]